问题 | 在我国工伤鉴定未达级需赔偿吗 |
释义 | 不是所有的工伤都必须要申请工伤鉴定的,本身工伤鉴定就耗时耗力,之所以要求员工在工伤伤情稳定以后再申请工伤鉴定,就是要看在伤情稳定以后员工自己感觉是否劳动能力受到了影响,在劳动能力感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再申请工伤鉴定是最好的。下面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在我国工伤鉴定未达级需赔偿吗?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未达级需赔偿吗? 1、工伤后,如果工伤伤残鉴定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误工工资照常支付,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 (一)鉴定受理条件 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已生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鉴定申请材料 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照片1张(贴在鉴定表上);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4、完整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诊断结论、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鉴定办理流程 1、由当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协助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实施。 2、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收到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体检告知单》。 3、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4、被鉴定人按照《体检告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病历资料原件(包括X、CT、B超等片子、检查报告单、病历和出院记录等),到指定医院参加伤残体检。 (四)鉴定办结时限 对符合鉴定条件的,自收到完整材料并缴纳鉴定费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工伤鉴定的时候没有达到级别,肯定就是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这种情况。但是大家也没有必要担心工伤鉴定没有达到级别就没有赔偿金了,只不过是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其他正常的医院的花销,误工费的这些,还是要由用人单位来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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