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不批捕会有案底吗? |
释义 | 一、犯罪不批捕会有案底吗? 有的,但是如果是关于是刑事拘留不批捕案底,无罪释放,没有案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刑事拘留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即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无罪释放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二、逮捕的情形是怎样的?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而通常我们所说案底事实上是指犯罪前科,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的情形。而我国刑法主张的是疑罪从无原则,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逮捕后是否会有案底主要看是否经过法院审判。 如果法院判决无罪,或者检察院不起诉或者属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子,则表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便不会有案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做出批捕决定的是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但是对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申请,而公安机关作为批捕决定的执行机关,在进行批捕时,是必须出示批捕证的,并且应当通知被批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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