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适用于哪些犯罪 |
释义 | 刑事处罚从来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甚至有的人还会仔细去了解某个具体犯罪都规定了哪些刑事处罚。而关于刑事处罚的种类,我们大体上是区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的。那么针对其中的没收财产处罚,一般是属于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也就是说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 二、没收财产适用于哪些犯罪 根据规定,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 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综上可知,没收财产属于《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同时也属于财产刑。而在司法实践中,处以没收财产的,往往都是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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