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写同意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
释义 | 单位为职工申报工伤的,会由具体的办事人员完成,在工伤认定期间,单位经过调查,发现职工受伤不属于工伤,单位可以向社保局提出撤销认定。办事人员要再准备一份撤销工伤认定书。那么,怎么写同意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怎么写同意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同意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请求对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xxxx的工伤认定。 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 (1)xxx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 (2)xxxx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xx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 基于以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xx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xx工伤的认定。 此致 申请人: 某年某月某日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发现情况不对的,可以及时提出撤销。在同意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中,要写清具体撤销事由、并用事实和理由来证实之前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要求。社保局准许撤销的,不会继续开展认定。如果产生费用,则社保局不会退还给单位,应该由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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