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九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刑九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这里也不能仅凭罪名就能知道准确的量刑标准,只能是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范围了,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保留了死刑的。特别是作为职业的医务人员,如果明知是假药却依然进行销售,就会被吊销相关的执业证书。也奉劝大家,买药的时候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