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不够标准还可以转回行政吗 |
释义 | 一、刑事立案不够标准还可以转回行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可以转加行政案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检察院立案监督规定 1、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院提出的; 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或者审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过程中自行发现线索。 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审查后的处理 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3、检察院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有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它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 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 4、立案监督的程序 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者不立案理由的时候,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说明。 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应当15日内决定立案或者立即撤销案件。 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印公安机关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可以转加行政案件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