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黎公社 |
释义 | 1871年3月26日至5月28日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建立的工人革命政权。1871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失败。资产阶级“国防政府”的叛国投降活动激起广大群众的极大不满。3月18日巴黎人民举行起义,成立临时革命政府。以梯也尔为首的资产阶级政府逃往凡尔赛。3月26日举行公社选举。3月28日公社正式成立。20多万巴黎人民共选出86名公社委员,其中工人阶级的代表和其他革命分子占绝对多数。公社决定成立10个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清除旧官吏,代之以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领导各部门;废除旧军队,建立国民自卫军作为人民的武装力量;改革旧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取消旧警察机构,代之以新的公安机关;公社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一切领导人均实行选举制和撤换制;废除公职人员高薪制;实行政教分离和教会与学校分离;颁布一系列保护劳工利益的法令,并将逃亡业主的企业交工人管理。但由于公社缺乏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强领导,没能乘胜进军凡尔赛,未能将法兰西银行收归国有,未与各省农民、工人建立联系,没有及时镇压反革命,致使反动派得以重新集结。5月21日,资产阶级军队在普鲁士军队协助下攻入巴黎。经过一周激烈战斗,终因力量悬殊,5月28日公社失败。3万多名公社社员被屠杀,5万多人被逮捕、判刑,数万人逃亡国外。马克思在总结公社经验时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应该采取革命暴力夺取政权,摧毁和打碎旧的军事官僚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巴黎公社所创造的革命原则是永存的,它首次尝试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政权的伟大实践,在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革命斗争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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