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罚金交了可以减刑吗? |
释义 | 一、处罚金交了可以减刑吗?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当事人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单独判处罚金?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三、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综上所述,对于不少刑事案件,法院都会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另外处以罚金。等判决书下来后,罪犯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即使是如数缴纳,没有其它法定条件也不能减刑。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几种,比较常见的是一次性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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