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
释义 | 一、无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的本意是无到期之日的服刑,但我国法律大概是出于保障人权的考虑,在《刑法》中特地设置了无期徒刑人员的减刑制度。使得“无到期之日”在实践中就多了一层机会变成“有到期之日”。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同时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一般是多少年说不准,但符合条件的人员减刑后的总执行期限最少可以只服刑13年。 二、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一样吗?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我国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3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 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两高院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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