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将股东除名是否合法 |
释义 |
一、公司将股东除名是否合法 股东权利是《公司法》上最重要的权利,剥夺股东权利即股东除名在《公司法》中并未规定,只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1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定除名股东的情形只有两种:一种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一种是抽逃出资,这是法定的。如果不是这两种,是否可以除名股东,那就要看公司的章程中是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法里股东有哪些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标准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为现在的“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股东权益怎么维护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事前防范措施。我国《公司法》修订后规定了股东知情权、质询权、股东对股东大会召开的请求权、召集权、提案权以及关联交易表决权的回避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举措。比如我国《公司法》第97条、117条就规定了股东知情权,股东行使知情权、质询权是股东表达其真实意思的基础,也只有在对公司真实情况进行掌握的情况下,才能防患于未然,把中小股东的损害降至最低甚至没有。又如《公司法》第16条、125条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表决权回避,试想若没有该原则的确立,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可以轻易的把公司资产转移或滥用股东权利谋取私利,会严重损害到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将股东除名是否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也了解了法定除名股东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还有一种是抽逃出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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