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释义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399条第2款)
    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4: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