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辞退有补偿吗 |
释义 | 被事业单位辞退会有补偿吗?哪些情况会有补偿呢?哪些情况没有补偿呢?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有哪些限制性条件呢?请阅读下文了解关于被事业单位辞退的内容。 事业单位辞退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 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以上是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被事业单位辞退能否有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到个案,如果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给您进一步的解答。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最新动态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官方范本)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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