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挪用公款罪,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因触犯法律挪用公款而设立的罪项。根据其挪用公款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性,判处其相应的刑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现在就将为大家进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以上内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轻重决定了其量刑的标准。刑罚越重,就表示其挪用公款罪越严重。国家对此行为是不能容忍的。想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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