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中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什么? |
释义 | 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行为一直是我国公安部门的重点。可是,有很多人对于众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相关知识不太了解。那么,我国法律中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什么? 本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七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国家安全法条文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四项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三)《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境内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国法律中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本罪是指境内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背叛国家整体利益的犯罪行为。由于此罪关系到国家安全利益,因此一旦查实,刑罚一般较重,且需要剥夺一定时间的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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