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话题。我国在整治环境污染的问题上,有着明确严格的法律规定。随着我国企业开办的越来越多,环境治理对企业排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不达标企业实施处罚责令整改。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传统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发生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是环境民事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责任,在其构成要件上有所不同。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关于过错,我国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都没有把故意或过失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要件。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因在于环境侵害行为本身创造社会财富有一定的正当性,追究其过错几乎不可能;另外,由排污者从营利中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符合公平原则。其次,关于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即使达标排污,只要从事排污并发生了危害后果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达标排放作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实施了致害行为; (2)发生了损害结果; (3)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环境保护法规定,即使具备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在三种情形下也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这三种情形是: (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2)受害者自我致害。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3)第三者过错。污染损失由第三者责任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 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虽然环境保护法仅规定了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两种责任形式,但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十种民事责任形式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都能适用于环境民事责任。 二、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承担形式和责任呢? 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两种。其中赔偿损失是指由环境行为的主体用自己的财产赔偿受害人因其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是符合民事责任特征和追究目的的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这里讲的受害人的损失包括各种形式的,如受害人因为环境污染直接遭受的损失,受害人因环境污染导致身体健康受损所需医疗费的损失,受害人因身体原因未正常工作导致的损失等,这些损失都在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之内。 排除危害则是指环境行为的主体要在国家的要求下排除因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或者停止已经产生的危害并消除该危害造成的影响。具体地,包括行为人在被发觉其行为可能造成危害时停止其侵害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 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另外,还包括排除妨碍,即行为人的行为如果妨碍到他人行使环境权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便需在执法机关的要求下排除妨碍。最后还包括消除危险,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便需要在执法机关的要求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此外还有环境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指排污企业不达标污染环境,应该承担污染环境的民事责任。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赔偿损失,另一种是排除危害。这是符合民事责任和追究的普遍形式。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主要是主观污染和客观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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