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物品肇事罪辩护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在众多的刑事犯罪类型中,有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很大,那就是危险物品肇事罪,这种犯罪类型并不像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而是显得更加的可怕,生活中,马路上行使的油罐车,运输化学药品的交通工具四处可见,这种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着严重的后果,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危险物品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擻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 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五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測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壌、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我们可以看的出来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十分严格,因为在法律上,危险物品肇事罪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物品运输罪有着一定的重叠,如果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得到肯定,那么就可以从其他罪名特别是比较轻的罪名上来写辩护词,这样可以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辩护词的撰写上减少一定的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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