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了劳务合同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释义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虽然与劳动关系存在区别,但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劳务关系却可构成实质上的劳动关系。下面就请跟着法律咨询网一起来看看劳务关系如何变劳动关系的吧。
    陈某有仓库管理的工作经验,2010年4月1日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个月,此后都是一月一签。合同内容相同,均约定陈某为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到某有限公司的仓库看管货物,须遵守某有限公司制定的仓管工作守则,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3000元,某有限公司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今年3月31日,最后一份劳务合同期满后,某有限公司不再与陈某续签。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主张。
    为什么陈某与某有限公司每月签订劳务合同,仍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首先,从案情可知陈某与某有限公司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从2010年4月1日开始,陈某一直被安排在某有限公司的仓库工作,工作时间具有连续性,工作内容是看管货物,并且陈某受到某有限公司仓管工作守则的约束,须服从某有限公司的管理,其每月的劳务费实质是劳动所得;
    再次,仓库货物的看管是某有限公司经管管理的一部分,陈某为其看管货物就是其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条件,两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劳动关系。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成立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5: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