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转型会签劳动关系签转协议吗? |
释义 | 企业改制一般是以进行上市,重新整合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竞争力,经济活力为目的。过程中自身更改企业名称、性质的同时,会对职工进行重组、安置。职工无法掌控此类事件,应依法变更原有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有可能受到损害。此时就有劳动关系签转协议概念产生。但续签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有可能,下面是不同情况的解释: 一、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继续有效。《民法通则》44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后继企业和组织对合并分立前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对公司的“合并或分立”情形下免除其清算程序,公司发生合并或分立的,由合并存续方或新设方或分立后的各个公司所概括性地承继公司的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其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旨在保护原债权人权益和国家税收等。 《劳动合同法》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企业合并分立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依法登记和公告的企业法人作为用人单位主体承继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企业未经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企业资产重组时发生重大情势变更情形,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法》40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协议示范 劳动关系变更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将劳动关系由甲方变更至乙方,原与甲方签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解除,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2、丙方与乙方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后,丙方在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 月)为有效功率,合并计入丙方在乙方的工龄。 3、乙方与丙方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地点为:,岗位为:,薪资为:。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丙方有关档案等资料的交接工作。 5、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6、甲方应安排丙方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及时告知丙方及乙方,根据甲方用工制度做出 相应的处理。 7、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签章或签字): 乙方(签章或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企业改制如果成功一般会续签,若转型升级失败,用人单位本身发生重大变化或破产的,导致不能续签合同,择有可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不成功的,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员工解除合同事项并给予经济补偿。已经进行补偿的,新单位不再计算工作年限。若发生纠纷可找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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