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
释义 | 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一般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3年诉讼时效,就是53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有什么法律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6.诉讼时效的开始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借款合同规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即不受此限。 7.诉讼时效的中止 中止也称暂停,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发生了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才又接着计算。 8.?诉讼时效的中断 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者向法院“起诉”或者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债务存在,即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从注时开始重新计算3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和承认必须有可靠的书面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债权人一般是对债务有一定权利的人,债务人则是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相应债务的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并且相互存在。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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