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三)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五)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通常是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此时才能做出离婚判决。同时在一些情况下,法院是不予判决离婚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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