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月代通知金是税后工资吗? |
释义 | 职工因病需要长期住院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同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职工,并要支付一笔代通知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职工拿到这笔钱后,就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一个月代通知金是税后工资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一个月代通知金是税后工资吗?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告诉了大家一个月代通知金是税后工资吗这个问题。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和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标准是一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税后工资。如果单位延迟支付这笔钱,还要按照拖延日期每天计算滞纳金。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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