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否将其辞退 |
释义 |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否将其辞退 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并无行政拘留一项。 对于受到法律追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该条仅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而,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行政拘留对员工履职有什么影响?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尽管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上述我们提到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即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停发工资。 此外,如果因为员工被行政拘留,因而给公司带来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在承担举证责任后,员工也是有被因此辞退的可能。 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仍可停发工资。 根据《意见》规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其中在过失性辞退里面,若是员工构成犯罪,在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才能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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