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内摔伤谁担责 |
释义 | 公交车内摔伤谁担责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完全,如果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相应的义务,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由公交运营方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公交车内摔伤什么人承担责任”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完全,如果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相应的义务,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由公交运营方承担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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