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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人选区二轮多数制
释义

单人选区二轮多数制

又称“单记名多数二轮投票制”。1958年10月法国选举法规定的最多经过二轮投票必须选出国民议会议员的制度。1958年戴高乐上台执政,认为1951年5月采用的一轮多数联盟制仍然包含比例代表制的因素,并且又是绝对多数制,不能达到在议会中削弱法国共产党的目的,于是废弃一轮多数联盟制而采行单人选区二轮多数制。主要内容: (1)各选区均为小选区,应选议员名额限定为1名。(2)在第一轮投票中,候选人必须获得投票人半数以上以及登记选民的1/4以上选票才能当选。否则,需举行第二轮选举。(3)必须是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登记选民数的30%以上选票的候选人,才有资格参加第二轮竞选。如果该选区所有候选人都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由第一轮中得票最多的两人参加第二轮竞选。(4)在第二轮中,以获得相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参加竞选的政党可以结成联盟,在同一选区里互不竞争。没有获胜希望的候选人自动退出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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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