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 |
释义 | 当职工患上严重疾病或者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这种程序是合法的。但是职工的工作情况良好,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单位不能解除,否则就是违约。单位强行解除的话,属于无效。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41条规定的情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约。根据48、87条的规定,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选择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仲裁就会裁决撤销单位的解除行为。 二、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解除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离职后向单位主张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工龄计算,是工龄乘以月工资再乘以两倍。确定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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