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热门城市:张家界律师?? 开封律师?? 七台河律师?? 银川律师?? 营口律师?? 北海律师?? 晋中律师?? 六盘水律师?? 南充律师 在公民去世之后,就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才是是转为遗产的,然后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家里爷爷去世了,他的遗产该如何来分配呢?在整理了相关资料后,法律咨询网小编告诉大家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 一、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 确定遗产继承方式: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依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法定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二、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这主意是看孙子是否继承权。爷爷的遗产在遗产继承顺序里面是没有孙子的。但如果父亲先于爷爷死亡,这涉及到孙子的代位继承问题。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究竟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此时需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如果都没有的话,就按照法定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爷爷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通常就先由他们来继承遗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成都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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