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赔偿纠纷诉状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故意毁坏财物赔偿纠纷诉状是怎样的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甘肃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 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 【实例一】 原告:陈兰X,男,1944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陈亚X,男,196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26.4元、误工费208.35元、交通费80元、鉴定费300元、财产损失费50元,合计赔偿2264.75 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8年2月5日晚上,被告陈亚X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陈兰X家的陈福建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后原告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1626.4元。经兰州市公安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张掖路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陈兰X家“毁坏房门暗锁一把、打烂竹椅一张、上身外衣拉链扯坏、上身内衣扯烂”。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此致 甘肃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综上所述,在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权,所以如果个人财产被人故意损坏的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但是需要准备相应的纠纷诉讼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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