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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遗嘱如何生效
释义
    我们在生活中常常提到的口头遗嘱,在法律上面指的是这个立遗嘱的公民通过口头诉说的形式来订立的一个遗嘱。其实口头遗嘱是所有的遗嘱里面最容易被他人随意篡改编造或者是伪造,并且由于立遗嘱的当事人因为死无对证,很容易使得遗产的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或者是异议,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面,最好是不要立口头遗嘱,建议采用书面的或者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当然如果是到了万分紧急的情况下,口头遗嘱还是可以订立的。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假如立遗嘱的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符合规定的,口头遗嘱一样在法律上面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里面的法律法规的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公证应该由立遗嘱的当事人在相关的公证机关相关的手续办理。这是对于书面或者是其他形式所立的遗嘱的一个规定。口头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应,首先要满足的一个条件是在该公民立口头遗嘱的时候,身边应该有两个公证人,这个公证人必须具有独立生活的自理能力,同时这个公证人不能和遗嘱的受益人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关系。第二个要满足的条件是该公民之所有要订立口头遗嘱,是因为该公民的生命受到威胁是处于一种“危机情况”的下面。如果立遗嘱的当事人,在紧急情况过后,对于所立这份遗嘱感到后悔或者是不满,是可以将这份遗嘱进行作废,再行立定其他的遗嘱。因此,口头遗嘱要生效的一个法律规定相对较为严苛。所以公民要立遗嘱,最好是事先就立定书面或其他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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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