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任何人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无论男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出嫁的女人无论其户口有没有迁出,都不会改变其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或者权利。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财产分割的份额也应该和男生的份额是一致的。但是女儿需要和儿子一样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一、拥有继承权权利不分男女,大家一律处于应该继承的顺序内。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顺序的排列和性别没有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死了丈夫的儿媳或者死了妻子的女婿尽到了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的话,那么其也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无论男女,全都平等的享受继承权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数额应该均等。只要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就可拥有继承权。 三、如果其儿子先于父亲死亡,那么其儿子的子女可以代替父亲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如果女儿先于父亲去世,那么其子女可以代替母亲享有相应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这些规定,都说明了继承人的继承权平等,不管男女,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继承人都平等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分配财产的时候,继承人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论男女都平等的享有继承的权利,养老育幼、要优先照顾没有工作来源或者身体有残缺的继承者的利益、提倡互相谦让,能够做到和睦相处。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注意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要遵循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之后,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或者是遗赠办理。所以,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需要关注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留下,如果有留下遗嘱的话,那么就要按照留下的遗嘱来进行财产分配。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需要对相关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主动将自己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放弃的; 2、遗嘱的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是属于已经丧失了继承权的; 3、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人死亡之前就死亡了的; 4、遗嘱中有无效的部分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遗产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任何的前提下,子女如果存在不赡养自己父母的行为的,父母有权取消其继承权。被继承人在世的时候,有权对遗产分配进行调整,前提是不存在性别的其实以及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保留有相应的份额。 综上所述,出嫁的女儿不管是户口未迁出的还是迁出的,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如无任何前提下不赡养父母、为争夺遗产加害其他法定继承人、加害被继承人等,都是有继承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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