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是要在法院当中解决的案件我们肯定是要请律师的,律师肯定是要给我们进行辩护的。离婚的情况有很多,一般离婚都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在法院当中进行解决的,那么离婚抚养费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审判员: 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出庭参加本案诉讼活动。本案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代理律师依法参与了今天的庭审活动,现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与原告是父子关系,被告应当承担原告的抚养费。 原告母亲同被告于2012年4月在东莞市长安镇经人介绍认识,然后双方开始过着同居关系的生活,原告母亲同被告于2013年5月22日在东莞市太平镇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刘某某。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生活。鉴于原告是刚满1岁的小孩,并且一致随母亲生活,为了不改变小孩现有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律师认为应当由其亲身母亲抚养。原告的抚养费被告只承担了一个月。从此被告再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用。2014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鉴于原被告的身份关系特殊情况,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至原告18岁止)¥448000元为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结合本案,被告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老板,是有固定收入的主体,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448000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对于离婚抚养费代理词应该怎么写的问题我们是可以参考上面的文章内容来进行书写的,一般情况我们请了律师的话都会有自己的书写办法,所以说对于离婚抚养费的代理词方面的问题我们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对于抚养费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还是需要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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