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抚养小孩怎么送人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我们大家都知道,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在当今社会仍有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抚养子女。其实,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交由他人抚养,比如要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并且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子女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根据上述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未成年人是孤儿。我国收养法所称的孤儿是指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该未成年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该未成年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可以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 三、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我国在各大城市都建立的儿童福利院,各种基金组织会不断的筹集善款,帮助这些儿童成长,国家也鼓励优生优育,以养育健康的幼儿,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父母不得丢弃儿童,更不得将其交由各种混乱,毫无规章制度的组织,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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