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释义
    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因为双方无法协商所以只能起诉离婚,所以起诉离婚的时候双方很多时候已经闹得十分不愉快了,有时候由于气愤过度或者其他原因,起诉离婚期间经常会发生一方恶意诽谤、谩骂对方的情况,这种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对对方是一种名誉的侵害,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应该积极维权。
    一、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的处理办法
    1、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有以下要件:
    (1)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3)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4)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
    2、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
    二、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维权的法律条款
    1、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4、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那么我们需要首先判断是不是侵犯名誉权,确定过后就可以收集对方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证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证据提交给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审查过后确定是起诉离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就会要求对方赔礼道歉、精神赔偿等等,法制社会,任何行为和语言都应该有所节制,不应该侵害他人权利满足自身的快乐。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0: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