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
释义 | 近年来经常爆出学校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虽然老师的初衷可能只是让学生“听话”,对其进行“教育”,让学生能够认真遵守纪律、完成作业。但体罚学生会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灵造成很不利的影响,那么面对子女被老师体罚,应该怎样处理呢?家长可以要求老师赔偿吗?法律咨询网小编今天为您支招“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一、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也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二、体罚的内容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经由制造身体上的痛苦,或经由控制身体,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为之惩罚。兹分五点说明如下: 1. 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 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 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於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 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 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以上就是关于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以及体罚具体界定的相关问题,老师不能本着为学生着想的观念而体罚学生,学生在被体罚的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若是严重伤害了学生,则会演变成相应的刑事犯罪案件。您可以针对学生受伤害的程度,咨询法律咨询网站的律师,为您专业地分析具体情况,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阅读延伸: 学校侵权行为有哪些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该怎么办 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