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老师虐童怎么处理惩罚? |
释义 |
幼儿园本来应该是给所有孩子开阔眼界并且能够让他们在学习中享受自由的童年的地方,但是往往就是这些弱小的孩子更加容易受到承认的伤害,而对他们最容易作出伤害行为的可能就是幼儿园的优势了。那么,幼儿园老师虐童怎么处理惩罚? 一、幼儿园老师虐童怎么处理惩罚?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应当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处罚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4、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综上所述,就目前的社会事件来看幼师对孩子的伤害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个案了,所以就需要有关部门积极进入监管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这些没有自卫能力的儿童不再受到非法幼师的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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