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继承公婆遗产如何公证 |
释义 | 一、儿媳妇继承公婆遗产如何公证 儿媳妇继承公婆遗产如下公证: 1.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3.审核通过之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法律网提醒您,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遗产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不可以。但是证书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的,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引用法条: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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