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的质押权人义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三)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很显然,质押权人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文也有相关的内容介绍。当然,在行使质押权的时候,也是不能就质押物优先受偿,必须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操作,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有所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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