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隆昌县律师 临安市律师 武陵区律师 许昌县律师 武冈市律师 蒲江律师 溧阳市律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会有市场竞争,竞争也有多种方式,而现在有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使出各种手段来排除或者限制这种市场竞争,这样就导致了价格垄断,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资源配置,这样就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严重的垄断行为还会侵犯消费者的正当消费权益。因此,要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就必须对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制止,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那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处罚标准 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基数:违法所得 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基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12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第585号令)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 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摊销登记、吊销执照。 4、《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第585号令)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 切莫一时鬼迷心窍,为了个人利益而去做违法的事情,如果抱有侥幸心理进行价格垄断,对于这个违法所得的价格行为,法律定会严惩不贷。情节较轻的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无论是否有违法所得或者没有,都将处以较大金额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是严重情形的价格垄断,处罚就将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了。任何违反法律行为的不当得利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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