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国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应提交到哪个法院 |
释义 | 一、在外国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应提交到什么法院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在外国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将申请书提交到下列人民法院。 1、申请人的申请应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向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 二、在外国申请离婚要什么材料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 离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一)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二)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的目的; 2、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4、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5、申请理由及请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涉外离婚如何处理 上面说到了,要和外国人离婚,涉外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法院离婚,二者各有利弊,下面介绍协议登记离婚和诉讼法院离婚的如何处理,怎么和外国人离婚? (一)和外国人协议登记离婚的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 1.和外国人协议登记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和外国人协议登记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和外国人协议登记离婚,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四)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五)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上述情形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二)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 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到法院立案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在外国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应提交到什么法院”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外国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应提交的法院是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等。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推荐:红桥律师 ?青海律师 ? 中卫律师 ? 河南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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