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怎么办 |
释义 |
一、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怎么办 在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未判决的罪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时不再撤销假释。 对于这一漏罪,应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单独对该罪进行处理,而不会因漏罪而对已经服满的假释进行追溯。 二、假释期内发现漏罪处理 1.若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漏罪,那么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 2.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新发现的漏罪,应作出判决,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意味着,假释期间发现的漏罪将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已经执行的刑期将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假释期间遵守的规定 1.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需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按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还需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并在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时,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这些规定确保了假释考验的有效性和对犯罪分子的有效监管,以确保假释期间不再犯罪。 假释考验期满后,对于漏罪不再撤销假释,而是单独处理;而在假释期间发现漏罪,则需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同时,假释期间犯罪分子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假释的有效性。 假释考验期间的规定是否过于严格?你有哪些疑问或看法?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表评论,一起探讨假释考验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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