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小孩需要的程序 |
释义 | 一、领养小孩需要的程序 1、是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如果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至少是经过公证;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那么审查的内容就包括:收养关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等; 3、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规定的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吗 1、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 三、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领养小孩需要什么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收养小孩,是要经过一定的法定流程才可以完成这个收养手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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