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重整制度 |
释义 | 公司重整制度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作为企业破产的另一个选择,公司重整可能起到挽救企业免于破产的重要作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公司重整制度首创于英国。后来,传至美国、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继和解制度之后建立的防止大企业破产的强有力的法律制度。 一、公司重整制度的含义 公司重整制度,是指陷入经营、财务困境,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危险的公司企业,若有重整之可能及有经营价值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经法院裁定予以整顿以求的制度。 二、公司重整制度的特征 1、重整制度采取社会本位的立场。与重组中往往,只考虑重组双方的利益,尤其是重组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不同的是,重整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公司、债权人、股东、职工等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以社会为本位。 2、公司重整起因仅限于有破产原因出现,侵害到债权人利益。 3、重整参与人更为广泛。重整提起人不仅包括公司董事,还包括债权人,公司的股东(比如占股权10%的股东),而且他们作为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参与表决。 4、重整措施更为多样。具体涉及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妥协、让步,公司的转让、合并、分立,追加投资、特殊的债权处置等。与重组相比较,重整的最大特色在于导入了司法程序,确立了法院在重整中的主导地位。 三、公司重整制度社会意义 当公司的财产不能清算到期债务的时候,应进入破产程序。虽其资产多于债务,但由于流动资金的比重小,不能即时清偿,而只能处分、变卖公司财产,从而导致企业的不能维持。但是,从公司的状况来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也许是暂时的现象,而仍然强求破产或解散,对公司关系人及全体社会可能带来更大的损失。对那些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有经济重建意义的公司,有必要在法院的监督之下,调整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公司关系人的利害关系,进行重建。它在促使有破产迹象的企业尽快复苏壮大、进而清理债务,实现负债企业资产的最大化、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但是这一制度也很容易被利用作为逃避破产、拖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工具,如何规避风险,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将有赖于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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