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 民事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受损方得到公正、合理和全面的赔偿。这些原则包括: 1.全部赔偿原则:加害人必须赔偿因其行为给受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保受损方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 2.损益相抵原则:在赔偿过程中,应考虑到受损方可能因损害而获得的其他利益,从而避免双重获利。 3.过失相抵原则:当双方都存在过错时,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在违约时,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二、人身损害赔偿归责 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责任的准则。主要包括: 1.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无过失责任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来分配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应得到的赔偿项目和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旨在确保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救治和补偿。 ![]() 三、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 1.在解除合同后,如果尚未履行的部分应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3.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受损方可以向违约方请求损害赔偿; 4.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有)和实际损失; 5.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应根据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并允许在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进行调整。 同时,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有疑问,向法律网发问,共筑法律情感桥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