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应当立案。 这一标准明确了只要行为人进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招摇撞骗的行为,原则上即构成犯罪,应当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二、冒充违法目的认定 1.在认定招摇撞骗罪时,需要关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犯罪目的。 2.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的非法利益不仅限于物质利益,还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如政治待遇、荣誉待遇等。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超出了“骗”的范围,例如具有抢劫、强奸等故意,并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威胁手段,那么这种行为应当按照更为严重的犯罪来处理。 4.如果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非出于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是出于虚荣心、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等单纯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本罪。 因此,在认定招摇撞骗罪时,必须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犯罪目的,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三、客观行为与法定后果 1.招摇撞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2.这要求行为人不仅要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而且还需要有招摇撞骗的具体行为。 3.即行为人要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5.针对招摇撞骗罪,法律也做了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遇到招摇撞骗的事情,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报警。 你是否曾遭遇过招摇撞骗的情况?或者对招摇撞骗罪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更深入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