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应该具备西安市的城镇户籍。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应该低于政府制定的最新标准,一般人均面积不可以低于17㎡。 4、申请人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年内出现房屋赠与或者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5、申请人的名下如果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者有相关的运行车辆的,不可以申请相应的住房。 6、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名下有价值超过一定数额(15万元)的车辆的,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7、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的或者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8、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出现离异状况或者出现再婚状况的,离异的时间应该满3年。 9、申请人的年龄应该满25周岁,并且不可以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后,政府如果做了其他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二、办理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告 西安中心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以及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可售房源公开登记和摇号销售的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可售项目概况、登记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二)登记报名 登记报名家庭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登记实际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家庭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按取得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摇号的轮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 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持相关证明或证件,优先纳入摇号范围。 (三)资格复核 西安住建中心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四)公证摇号 在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通过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证处栏)、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向社会公示。 (五) 公开选房 西安中心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依次递补选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归纳的有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需要满足上文所逻辑的九个条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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