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被冒领怎么追回 |
释义 | 一、拆迁房被冒领怎么追回 拆迁房被冒领追回的办法如下: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拆迁房被冒领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14.当事人身份证。 ![]() 三、拆迁房被冒领可以报警吗 如果发现拆迁房被冒领,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处理。法律网提醒您,因为冒领拆迁房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个人的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报警后,警方会展开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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