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工资合法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工资不合法。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包括岗位和职责,劳动报酬是基本薪资,如果不注明这些内容,该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与公司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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