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纠纷中如何区分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
释义 | 一、劳动纠纷中如何区分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劳动纠纷中区分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于: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补偿金支付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其它。 ![]() 三、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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