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诉状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当今社会,财产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一般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都是离婚的时候,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非常复杂,因为这个时候掺杂着讲不清的情感因素。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诉状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诉状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诉状 原告:xxx,男,1965年5月3日生,汉族,济南xxx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街xxx小区xxx号楼xxx单元x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xxx,女,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济南xxxxxxxxx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相识,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一男孩xxx。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xxx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 xxxx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 (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x区xxxx小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现由xxxx带xxxx居住使用; (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xxx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区xxxx南区xxx号楼xx单元xxx室,现由xxx居住使用; (3)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济南xxx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位于济南市xxx小区xxx号楼xx单元xxx室,现由xxx(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x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xxxx年xx月xxx日 附: 1、本诉状正本1份,副本1份。 2、证据(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调解书1份。 3、财产登记及分割意见1份。 4、证据各x份,共x份。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就是表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其次需要说明白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要将自己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说出来。如果大家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反悔诉状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稳妥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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