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如何规定认缴出资的时间 |
释义 | 一、公司章程如何规定认缴出资的时间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出资到位的期限,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没有实缴出资的,实缴出资金额可以填写“0”,或者空白。 法律网提醒您,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二、认缴出资会对债务责任产生什么影响 民法典规定,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如实履行出资职责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三、股东未认缴出资怎么办理 要求股东把资金补缴齐全;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不可以注销,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来到一定的处罚。 有以下情况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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