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二次鉴定之后多长时间开庭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二次鉴定之后多长时间开庭 人身伤害二次鉴定之后开庭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开庭的时间一般会在受理案件之后一个月左右,而审限为六个月的普通程序一般会排在受理之后一两个月之后开庭。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即在期限内审结,并无开庭时限规定。 二、申请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流程 申请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是否受理; 3.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 三、人身伤害伤残鉴定等级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人身伤害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一至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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